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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手链1条、iPhoneX手机1部、黑色背包1个、牛仔上衣1件、皮鞋1双、皮带1条

来源: 时间: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第次)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316日上午10时至2021317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555,户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桂耀迟名下的手链1条、iPhone X手机1部、黑色背包1个、牛仔上衣1件、皮鞋1双、皮带1[标的物具体情况及现状详见广州业勤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业评资字[2020]1371号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拟拍卖处置涉案资产涉及一批手机、手表、跑车等(共七宗案件)资产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广东省金银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No.):6120003293检验报告及粤金检简评[2020]210号简易估价意见书。]

    起拍价:5908元,保证金:1100元,增价幅度:110元及其倍数。【存放于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上述拍卖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经通知可联系到的当事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办公时间接受咨询。

    咨询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 400-622-9586

    预约集中看样登记及拍卖咨询:020-89160711

    标的物集中看样时间:2021310日,集中地点:标的物所在地。(看样报名截止为看样前一个工作日,请看样者必须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五、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特别提醒

    1、按现状拍卖。

    2、标的物iPhone X手机可开机,有设置开机密码,密码不详,其他情况不详,按交付时现状为准。其他物品详见业评资字第【2020】第1371号《资产评估报告》、编号:6120003293《检验报告》、粤金检简评[2020]210号《简易估价意见书》。所有标的物均为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扣押的物品,故没有相应的票据、证书等,法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或者品质,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核实该拍卖标的的相关情况。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本院出具裁定书后方可接收标的物。提货时不得破坏拍卖清单以外的物品和不动产,如拆卸时必须破坏的需征得房屋所有人同意,并承担相关责任。拍卖标的需买受人自行前去提取,交付过程中因拆装、装卸、运输等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以及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保管费、仓管费、拆卸费、运输费等其它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核实并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办案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逸景翠园支行,账号:440521010400000130000005479,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款项进账案号(2020)01055033号),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20-83005332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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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向以下及其他银行咨询:

    中国银行广州海珠支行

    联系人:叶经理(1326834735989040542

                李经理(1345029787189040542

    中国农业银行广州逸景翠园支行

    联系人:程永灿(13560300070

    吴杰钦(15018449718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同福中路支行

    联系人:刘经理(1770201127734347184

                白经理(1375181862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海珠支行

    联系人:戴华军(13352853253

                陈应标(18825156679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联系人:马雄健(84262443

  • 竞买须知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竞买须知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316上午10时至2021317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555,户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的案件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其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办案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逸景翠园支行,账号:440521010400000130000005479,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款项进账案号:(2020)01055033),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本院出具裁定书后方可接收标的物。提货时不得破坏拍卖清单以外的物品和不动产,如拆卸时必须破坏的需征得房屋所有人同意,并承担相关责任。拍卖标的需买受人自行前去提取,交付过程中因拆装、装卸、运输等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以及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保管费、仓管费、拆卸费、运输费等其它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核实并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拍卖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本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竞买人应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本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20-83005332

    十八、拍卖咨询电话:020-89160711

    十九、本须知未尽事宜,按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年三月二日

  • 标的物详情

    广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广州业勤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业评资字[2020]1371号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拟拍卖处置涉案资产涉及一批手机、手表、跑车等(共七宗案件)资产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广东省金银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No.):6120003293检验报告及粤金检简评[2020]210号简易估价意见书)

    标的物名称

    手链1条、iPhoneX手机1部、黑色背包1个、牛仔上衣1件、皮鞋1双、皮带1

    拍卖依据

    2020)粤0105503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标的物介绍

    (一)   标的介绍

    拍卖标的手链1条、iPhoneX手机1部、黑色背包1个、牛仔上衣1件、皮鞋1双、皮带1物品主要为手链1条、手机1部及服饰若干。

    (二)特别提醒

    1、按现状拍卖。

    2标的物iPhone X手机可开机,有设置开机密码,密码不详,其他情况不详,按交付时现状为准。其他物品详见业评资字第【2020】第1371号《资产评估报告》、编号:6120003293《检验报告》、粤金检简评[2020]210号《简易估价意见书》。所有标的物均为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扣押的物品,故没有相应的票据、证书等,法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或者品质,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核实该拍卖标的的相关情况。

    3、标的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未进行现场测试,无法保证能否正常顺畅使用,如出现质量、瑕疵、缺陷、损坏等问题,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实物以交接时为准。

    4、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保管费、仓管费、拆卸费、运输费等其它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核实并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5、竞买人应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如参与竞买即表示已清楚并认可标的现状,因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6、评估报告书仅作参考,评估报告与实际现状有误差的以实际现状为准,因误差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本院出具裁定书后方可接收标的物。提货时不得破坏拍卖清单以外的物品和不动产,并承担相关责任。

    8、标的物需买受人自行前往本院交接领取,交付过程中因拆装、装卸、运输等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以及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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