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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 广州市杰兴制衣有限公司所有的3台自动裁剪机及6台铺布机

来源: 时间:
 
标的物介绍
 

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穗德价估[2020]0346号评估报告]

 

拍品名称

广州市杰兴制衣有限公司所有的3台自动裁剪机及6台铺布机

 

瑕疵说明

 

      ①本拍品的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②本拍品未进行现场测试,无法保证能否正常使用,如出现质量、瑕疵、缺陷、损坏等问题,本院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实物以交接时为准。

 

其他说明

 

①本拍品需买受人自行前去提取,交付过程中因拆装、装卸、运输等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以及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②买受人在拆除标的物时应接受房东的监督,对拆除标的物所造成的损坏应进行修补或与房东协商处理折价补偿。

 

 
标的物位置
 
广东省 广州市 白云区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西成工业区同富路11号

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

200 米
配套
公交车站
 
变卖公告
 

变卖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4月20日16时至2021年6月19日16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20/15),现公告如下:

一、    变卖标的:广州市杰兴制衣有限公司所有的3台自动裁剪机及6台铺布机[详见穗德价估[2020]0346号报告]

整体变卖价:451584元,保证金:45158元,增价幅度:4515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020-89160711(工作时间内接受登记)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执行工作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故在疫情期间本院不组织集体看样,请有意竞买人电话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缴纳变卖价全款取得竞买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由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特别提示:

1、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2、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保管费、仓管费、拆卸费、运输费等其它费用均由买受人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核实并解决

3、变卖标的需买受人自行领取拆装搬运,交付过程中因拆装、装卸、运输等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以及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4该拍卖标的按现状变卖。变卖标的存放于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西成工业区同富路11号,需买受人自行前去提取。

六、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七、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变卖成交后3日内全部缴纳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 1051 0591 97)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0)粤0111执6780号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0-83008096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020-8916071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广州白云区人民法院

                 年四月十三日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4月20日16时至2021年6月19日16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20/15),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变卖开始前两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 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 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 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联系人:执行局吴法官,电话83008054、83008073;办理变卖成交后的相关手续

七、竞买人缴纳变卖价全款取得竞买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自动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结束后三日内缴纳。

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 1051 0591 97)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0)粤0111执6780号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费用及其可能存在的保管费、仓管费、拆卸费、运输费等其它费用均由买受人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核实并解决

变卖标的需买受人自行领取拆装搬运,交付过程中因拆装、装卸、运输等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以及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拍卖辅助相关工作委托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本案我院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相关工作,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按照《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五条:网络司法拍卖成交或者流拍后变卖财产成交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按照成交价的0.8%收取,单宗财产收费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一个案件涉及多宗财产的,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第十六条:网络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优先从成交价款中支付的相关规定收取;第十八条:网络拍卖的财产在广州市外的,按照第十五、第十七条确定的标准上浮10%收取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20-83008095

 

 

 

                                       广州白云区人民法院

  年四月十三日

 项目已在淘宝发布详情内容请看以下链接:

https://sf-item.taobao.com/sf_item/642143953053.htm?spm=a213w.999999.noticeDetail.2.72f1c082efbs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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