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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西乐嘉路57号303,304房

来源: 时间:
 
标的物介绍
 

广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出具的网络询价报告)

标的物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西乐嘉路57号303,304房


拍卖依据

(2020)粤0105执1066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标的物

情况

规划用途

住宅


钥匙


欠费

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查询核实并承担

标的物介绍

(一)标的物介绍

拍卖标的位于一栋钢筋混凝土结构9层楼梯楼的第3层内,不动产登记字号:2011登记10028721;不动产权证书号:粤房地产权证穗字1050066832;登记时间:2012-10-29;建筑面积:116.99平方米。欠费情况不详。

(二)特别提醒

1、该标的物已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使用年限70年,从1995年5月25日起。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购买。

2、拟拍卖标的物303、304房登记为一个房产证,现场已合并为一间,本院于2021年4月20日对该房产粘贴封条,该房产是否拖欠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有意竞拍者需自行了解。

3、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复函》,该房产规划上为两个单元,分别按2套住房计算,根据报建图间隔可进行物理分割处理。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核实该拍卖标的的相关情况。

5、限购、过户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确认。

6、税费负担情况: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如存在的水、电、气、管理费欠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7、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8、竞买人应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如参与竞买即表示已清楚并认可标的现状,因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位置
 
广东省 广州市 白云区
机场西乐嘉路57号303,304房

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

200 米
配套
公交车站
 
竞买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第次)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19日上午10时至2021年10月20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0/10,户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登记在恒宝昌有色金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西乐嘉路57号303,304房,建筑面积:116.99平方米。详见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出具的网络询价报告。

起拍价:2697300元,保证金:269800元,增价幅度:13000元及其倍数。【法院负责标的物的清场交付】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上述拍卖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经通知可联系到的当事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办公时间接受咨询。

咨询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400-822-2870

预约集中看样登记及拍卖咨询:020-89160711

标的物集中看样时间:2021年10月11日,集中地点:标的物所在地。(看样报名截止为看样前一个工作日,请看样者必须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五、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特别提醒

(一)该标的物已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使用年限70年,从1995年5月25日起。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购买。

(二)拟拍卖标的物303、304房登记为一个房产证,现场已合并为一间,本院于2021年4月20日对该房产粘贴封条,该房产是否拖欠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有意竞拍者需自行了解。

(三)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复函》,该房产规划上为两个单元,分别按2套住房计算,根据报建图间隔可进行物理分割处理。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格局、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九、拍卖成交后,本院负责移交标的物本院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办案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逸景翠园支行,账号:6228400087157610464,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款项进账案号:(2021)粤0105执恢674号),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20-83005332;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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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向以下及其他银行咨询:

中国银行广州海珠支行

联系人:叶经理(13268347359、89040542)

李经理(13450297871、89040542)

中国农业银行广州逸景翠园支行

联系人:程永灿(13560300070)

吴杰钦(15018449718)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同福中路支行

联系人:刘经理(17702011277、34347184)

白经理(1375181862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海珠支行

联系人:戴华军(13352853253)

陈应标(18825156679)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联系人:马雄健(84262443)

 
竞买须知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竞买须知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19日上午10时至2021年10月20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0/10,户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的案件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格局、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其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另外,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办案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逸景翠园支行,账号:6228400087157610464,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款项进账案号:(2021)粤0105执恢674号),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十、拍卖成交后,本院负责移交标的物本院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付款并取得法院出具的相关文件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拍卖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本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竞买人应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本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20-83005332。

十八、拍卖咨询电话:020-89160711。

十九、本须知未尽事宜,按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年九月二十九日

 

项目已在淘宝发布详情内容请看以下链接:


   https://sf-item.taobao.com/sf_item/657097195852.htm?spm=a213w.999999.noticeDetail.1.632e4883Omad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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