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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碳所与黑龙江联交所签署碳市场建设合作协议 共建“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广东)中心黑龙江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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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7月18日,广东、黑龙江两省碳市场建设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黑龙江联交所顺利举行。
    为推进非试点地区碳市场能力建设,服务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广碳所联合黑龙江联交所共同打造了“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广东)中心黑龙江分中心”,开展黑龙江省碳排放权相关业务。黑龙江联交所加挂“黑龙江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增加碳排放权交易业务板块,正式开展省内碳排放权交易业务。7月18日,广州交易所集团董事长、广碳所董事长刘晓鸿与黑龙江联交所董事长孙光远签署《黑龙江/广东两省碳市场建设战略合作协议》。黑龙江省国资委副主任金建国、金融办金融市场处处长单国宏、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处副处长苗青,以及广州交易所集团副总裁、广州产权交易所执行总裁蔡海涛,广州交易所集团副总裁、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总裁叶军等一行9人出席上述活动。黑龙江联交所总经理常玉春主持签约仪式。

    双方就下一步战略合作展开座谈交流。广州交易所集团介绍了全国碳市场进展及广州碳交易概况。黑龙江联交所介绍了联交所四大版块的业务布局和功能作用,包括联交所正在筹建集团和未来的发展规划。一致认为,双方各具合作优势,合作空间广阔,前景美好可期。黑龙江的资源禀赋,加上广东市场化程度高和已有的发展先机条件,定会结出合作互惠的发展果实。双方业务团队还分别就如何具体实施碳市场建设合作、农村产权交易合作进行了深入细致地切磋研讨。
    广碳所作为稳定运行了四个履约年度的试点交易所,在碳排放权交易、碳交易及金融产品创新、碳市场能力建设方面做了诸多有益尝试,积累了可复制的经验。尤其在碳市场能力建设方面,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广东)中心积极带动贵州、广西、宁波、海南、湖南等非试点地区碳市场建设工作,为服务全国碳市场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广碳所与黑龙江联交所签署碳市场建设战略合作协议,是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广东省与黑龙江省建立对口合作机制要求,加强两省要素市场平台发展与合作,以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共同推进两省碳市场建设并创新发展绿色金融产品及投融资服务。打造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广东)中心黑龙江分中心,有利于发挥广东碳市场的专家资源和试点经验优势,快速建设黑龙江省碳市场的人才培训基地,为黑龙江政府部门、控排企业提供碳市场能力建设,积极助力全国碳市场的顺利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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