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州地区及文化旅游行业主流平面媒体宣传项目(项目编号:GZ7EZ622GD1005562)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2022年广州地区及文旅行业主流平面媒体宣传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详情请参见磋商文件。请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万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GZ7EZ622GD1005562
3. 项目名称:2022年广州地区及文旅行业主流平面媒体宣传项目【包组:1-7】
4. 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226万元(共分7个包组分别磋商,每个包组最高限价见项目情况一览表)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包组 | 包组内容 | 最高限价(人民币) | 拟选定供应商数量 |
1 | “羊城旧记忆 广州新活力”主题宣传 | 35万元 | 1家 |
2 | “共建人文湾区 品读岭南文化”主题宣传 | 35万元 | 1家 |
3 | “文旅产业提质增效”主题宣传 | 33万元 | 1家 |
4 | “文旅惠民共享”主题宣传 | 33万元 | 1家 |
5 | “文旅共融发展”主题宣传 | 30万元 | 1家 |
6 | “文旅消费升级”主题宣传 | 30万元 | 1家 |
7 | “文旅智慧创新发展”主题宣传 | 30万元 | 1家 |
备注: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供应商可对本项目任一包组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参与多个包组,评审顺序按包组号顺序。
3. 供应商如同时报名多个不同包组的,其响应文件应以包组为单位分别独立编制及装订。
6. 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如供应商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1.5 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的相关信息,注:须包含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页面截图】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如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磋商小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
6.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向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登记】
7.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8.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磋商文件售价:
8.1 发售磋商文件时间:2022年2月8日-2022年2月15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8.2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供应商须通过上传以下文件资料至gemas1999@vip.163.com邮箱完成线上报名登记(2022年2月15日17:00之前):
①《合作意向书》原件;②营业执照/其他组织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注:供应商须对上述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性负责。相关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上传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原件的扫描件;上传的为扫描件为非原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扫描。)
8.3 费用:每套人民币300元(叁佰元整),售后不退,已购买一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兼投项目中任意包组。
8.4 费用支付方式:供应商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可以以微信或支付宝进行支付,或将报名费用一次性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至以下账户,转账时须注明所报名参加的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完成缴费的供应商可以以邮件形式将开票信息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emas1999@vip.163.com。(转账详见《关于采购文件费用支付事宜的说明》)
户名: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15000033581466
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特别说明:采购代理机构在确认费用到账后,向每位已办理意向登记手续的供应商的预留邮箱发送磋商文件的电子版(含扫描件及word文档各一份)。若上述两者存在不一致,则以扫描件为准。
9.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2月21日9:00~10:00(北京时间)
9.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2月21日10:00(北京时间)
9.3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越秀国际会议中心123号北塔7层竞标厅)
10. 磋商说明:
10.1 供应商应提交与其报名包组数量对应的响应文件,如供应商同时报名多个包组的,则不同包组响应文件应分别独立密封提交。
10.2 磋商地点: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越秀国际会议中心123号北塔8层)
10.3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凭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凭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现场参加磋商。
10.4 如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磋商地点进行谈判,磋商小组有权视为供应商退出磋商。请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后30分钟内到达磋商地点等候参加磋商。
11. 本公告期限
自2022年2月8日起至 2022年2月18日止。
1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警安街1号保利康桥写字楼
联系人: 许小姐
联系电话:020-38925526
(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越秀国际会议中心123号北塔7层
联系人:陈小姐 方小姐
联系方式:020-89160864,020-8916079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9160999
Email: gemas1999@vip.163.com
13.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本次磋商公告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gemas.com.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2年2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