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SW2016R066801
转让方:广州珠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440101000129853;法定代表人:罗小钢)
受让方:吕姝瑶(公民身份号码:220202199208153029)
交易编号:SW2016R066801
交易标的: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东环路侨基花园第3座第12层F室,房产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1399627号,建筑面积:83.7平方米,用途:住宅。
成交价格:人民币柒拾玖万壹仟柒佰元整(¥791,700.00元)
签订合同时间:2016年7月18日
交易条件:
1.转让方按交易标的现有质量、现房地产规定的用途和现状转让。
2.受让方认可并承诺按交易标的现有质量、现房地产规定的用途和现状予以受让。
3.交易标的面积以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时国土房管部门确认的面积为准,若出现国土房管部门确认的面积与现房地产权属证明上列示的面积不同的,成交价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
4.交易标的办理权属过户和证照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由交易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5.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和非转让方原因,或意向受让方不满足现行政策规定的受让条件或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不能满足现行政策要求而导致交易标的成交后,交易标的房产权属不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使受让方不能全部或完全实现受让交易标的权益和权利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所有相关的风险和损失。转让方及广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6.交易标的房地产过户手续的办理:
(1)采取一次性支付的,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应付广州产权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之日的次工作日起办理交易标的房地产过户手续。
(2)采取抵押支付的,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除银行同意贷款额度外的成交价款余款及应付广州产权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之日的次工作日起办理交易标的房地产过户手续。
7.交易标的的交接:
(1)一次性支付的,交易标的完成产权过户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接。受让方从交接之日起负责房产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与使用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2)抵押支付的,广州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接。受让方从交接之日起负责房产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与使用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联系电话:89160916
联系人: 张先生
广州产权交易所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