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桥景园、康嘉园、兴泰安苑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项目编号:GK-JH20190301)
广东建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华舜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番禺区桥景园、康嘉园、兴泰安苑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GK-JH20190301)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16日至2月4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项目编号:GK-JH20190301
3.项目名称:番禺区桥景园、康嘉园、兴泰安苑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4.项目类型:服务类
5.项目情况一览表: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76.2万元
项目内容 | 服务期 | 电梯 | 预算金额 | 备注 |
桥景园东园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 2020年5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共20个月) | 4台 | 人民币 | 每台电梯每月保养费最高限价为1500元,维保服务期不足15天按半个月计算,超过15天不足30天按1个月计算 |
桥景园西园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 2020年4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共21个月) | 6台 | 人民币 18.9万元 | |
康嘉园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 2020年3月14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共22个月) | 8台 | 人民币 26.4 万元 | |
兴泰安苑居民楼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 2020年4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共21个月) | 6台 | 人民币 18.9万元 |
备注: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已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技术人员名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6.3 投标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6.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经营活动及投标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
6.5 投标人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6.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2月13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8.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环山路2号城北科技楼706
8.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8.4 《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见附件4)
8.5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8.6 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副本复印件;(已三证合一则不需要提供。)
8.7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如:社保部门、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等);
8.8 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8.9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10 投标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8.1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经营活动及投标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
8.12 投标人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8.1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8.14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15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符合性评审。
8.2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8.2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9.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2月14日上午9:30-10:00
9.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2月14日上午10:00,逾期不予受理。
9.3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82号广州交易所集团B栋综合交易大楼二楼(地铁8号线中大站C1出口广州轻纺交易园内)。
10.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0.1法定媒体: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gz.gemas.com.cn/),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交所集团番禺办事处网站(http://py.gemas.com.cn)和番禺日报。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2 补充媒体: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jianhai.com/)上公布。
1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华舜房地产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建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环山路2号城北科技楼706
联系人:区先生
联系方式:020-22634050
邮政编码:511400
电邮:99697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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