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恒惠人力资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名称 | 广州市恒惠人力资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 转让底价(万元) | 50.447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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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Z2020FG300001 | 监测编号 | GZ2020FG300001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06-30 |
标的企业所在地区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0-07-27 | |
标的企业所属行业 |
- 了解项目信息
- 公告期内线上报名、线下提交纸质资料。
- 根据公告或通知书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
- 领取《交易须知》。
- 参与竞价
- 签订成交确认书、合同等成交文件
-
(1)、支付交易价款;
(2)、支付交易服务费。 - 过户、交割
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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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标的企业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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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州市恒惠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广州市白云区加禾旧广花路西侧、加禾墟东街68号、4号,加禾横街20号、12号四至六层 | |
法定代表人 | 黄碧丽 | 所在地区 | |||
成立时间 | 2007-01-31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
所属行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1179739398XP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营范围 | 家庭服务;物业管理;商品信息咨询服务;职业中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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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3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股东数量(个) | 1 | 股份总数 | 暂不提供 |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 的 企 业 股 权 结 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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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
1 | 广州市恒福家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100 | 暂不提供 |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19 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88.816016 | 13.998265 | 12.615984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36.004001 | 4.678721 | 31.32528 | |||
审计机构 | 广州瑞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备注 | 暂无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0-04-30 | 0.480583 | -10.791417 | -10.791417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22.447046 | 0.0 | 22.447046 | ||
备注 | 暂无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类型 股东决定 | ||||
重要信息披露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特别事项详见《广州市恒惠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粤泽信专审字[2020]第80323号)。 2、受让方需全部承接目前在职员工全部劳动关系及工龄,解决员工的劳动关系,如发生解除劳动关系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负责。(如由标的公司对员工进行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金116,008元,最终金额以实际解除月份数计算) 3、转让时同时变更公司法人和经营住所,移交公司太和场现有设备; 4、转让时同时移交现有招聘企业资料和与场地出租方协调交接场地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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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
转让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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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广州市恒福家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广州市白云区景泰街白云大道南685号4楼4001房之一(原自编4005房)(自主申报) | ||||
法定代表人 | 黄碧丽 | 注册资本(万元) | 400.0 |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
所属行业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117934554342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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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50.447046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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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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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细 | 交纳金额(元) | 50000.0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经转让方资格确认后交纳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交纳开始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17:00前有效(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0319 0141 40000136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羊城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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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内容 |
1.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后,该成交方应按公告、交易须知的约定与委托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委托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2.该成交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应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3.该成交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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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
1.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后,该成交方应按公告、交易须知的约定与委托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委托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2.该成交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应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3.该成交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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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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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小姐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0-89160873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82号广州联合交易园区广州交易所集团综合交易大楼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www.gemas.com.cn/ |
公开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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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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