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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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典当行有限公司10%股权

当前价:293.16 万元     

挂牌时间:2018-10-19 至 2018-11-15

  • 项目编号:GZ2018FG300010
  • 起始价: ¥293.1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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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广州市海珠典当行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东路676号二楼
法定代表人 梁伟强 所在地区
成立时间 1993-03-31 注册资本(万元) 2500.0 (人民币)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0115190491380A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典当。
职工人数 19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个) 6 股份总数 暂不提供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58.2 暂不提供
2 广州市天河区沙河供销合作社 28 暂不提供
3 广州市荔湾区供销合作社 10 暂不提供
4 张曙 2.8 暂不提供
5 叶润崧 0.6 暂不提供
6 吴锦明 0.4 暂不提供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001.65 344.78 258.23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3232.87 313.44 2919.43
审计机构 广州宏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备注 暂无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18-09-30 736.54 232.63 174.47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375.1 281.2 3093.9
备注 暂无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披露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特别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穗华亿评报字(2018)第A013号)、《审计报告》(宏海(2018)审字第A009号)及《法律意见书》。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到广州产权交易所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核意向受让方符合资格,须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8万元。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按原支付路径不计息退还。
2.受让方须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股权交易价款。
3.转让方因本次股权转让须向广州市华亿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支付的资产评估费、股权转让法律意见书费用和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州市荔湾区供销合作社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荔湾区联合围信义路196号
法定代表人 金红 注册资本(万元) 546.0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类型  会议纪要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24401031910509746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293.16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到广州产权交易所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核意向受让方符合资格,须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8万元。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按原支付路径不计息退还。
2.受让方须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股权交易价款。
3.转让方因本次股权转让须向广州市华亿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支付的资产评估费、股权转让法律意见书费用和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2016年度、2017年度盈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细 交纳金额(元) 880000.0 保证金交纳时间 经转让方资格确认后交纳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交纳开始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17:00前有效(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0319 0141 40000013 开户行:民生银行广州羊城支行

保证内容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应按报价须知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报价结果确认书》。 2.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或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标的公司股东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按报价须知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委托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3.该成交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应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4.该成交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
处置方法
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所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2.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所扣除其应付给本所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股权转让协议》并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款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小姐、郑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0-89160873、89160911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广州产权交易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82号 交易机构网址 http://www.gemas.com.cn/;http://gduaee.com/
公开附件材料
此项目暂无公开附件材料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 电话:(020)89160888 传真:(020)89160999 E-Mail:gemas@gema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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