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广州文化旅游系列推介活动执行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GZ7AO621GD1005542)
招标公告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招标人)的委托,对2021年度广州文化旅游系列推介活动执行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GZ7AO621GD1005542
二、标的名称:2021年度广州文化旅游系列推介活动执行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定2021年度广州文化旅游系列推介活动执行方一家(具体需求见“用户需求书”),合作年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4,160,000元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2019年或2020年经第三方审查或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等证明文件。如为新注册单位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标过程中资格性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如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必须由总公司委托或授权】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应在向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
六、投标人报名事宜
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如下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有关事宜如下:
投标人须通过上传以下文件资料至gemas1999@vip.163.com邮箱完成线上报名登记( 2021年2月9日17:00之前):
①《合作意向书》原件;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注:投标人须对上述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性负责。相关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上传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原件的扫描件;上传的为扫描件为非原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扫描。)
七、招标文件发售事宜
发售时间:2021年2月2日至2月9日(9:00-17:00)。
费用:每套人民币300元(叁佰元整)。
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可以以微信或支付宝进行支付,或以投标主体将报名费用一次性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至以下账户,转账时须注明所报名参加的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完成缴费的投标人请以邮件形式将开票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emas1999@vip.163.com。
户名: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15000033581466
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特别说明: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费用到账后,向每位已办理意向登记手续的投标人的预留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含扫描件及word文档各一份)。若上述两者存在不一致,则以扫描件为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等相关事宜
(一)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2月23日9:00至2021年2月23日10:00截止(北京时间)
(二)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2021年2月23日10:00(北京时间)
(三)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82号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B座多功能一厅)
(四)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与其在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投标人报名时填写的名称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凭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凭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及参与开标会。
九、本项目公告期限
自2021年2月2日起至2021年2月22日止。
十、本项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一、只有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十二、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要求参与投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参与资格。
十三、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http://wglj.gz.gov.cn/zwpd/index.html)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gemas.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13楼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20-81074221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82号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综合交易大厅
联系人:方小姐、郑先生
联系电话:020-89160888-7191,89160806传真:020-89160999
发布日期: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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