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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交易编号:GZ2025FG1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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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本所将2025年1月10日发布的“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持有的动力电池总成100个(存货)(交易编号:GZ2025FG100007)”信息公告条件更正为:

资格条件变更条件如下: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

 

意向方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通过系统线上上传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签订成交文件时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文件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否则,视为其违约。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已签署的成交确认书和交易合同等成交文件。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所有。

根据项目公告要求,意向方须上传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的资料须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照片):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提供中国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

4、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公告内容不变。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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