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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大蚝沙岛物业预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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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方名称:广州水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二、标的所在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蚝沙岛。

三、标的所在区域:位于珠江黄埔区段、黄埔大桥下(标黄处)。

四、标的土规情况:经初步了解,标的土规包括草地、耕地、林地、陆地水域、农村宅基地、农村设施建设用地、排水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园地等用地类型。各用地类型分布大致如下图所示:

经初步了解,标的各用地类型的面积情况大致如下表所示:

序号

用地类型

用地面积(平方米)

用地面积(公顷)

1

草地

59579.8

5.96

2

耕地

147125.02

14.71

3

林地

20964.17

2.10

4

陆地水域

265372.42

26.54

5

农村宅基地

3479.35

0.35

6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14172.08

1.42

7

排水用地

402.28

0.04

8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57442.21

5.74

9

园地

404082.52

40.41

合计



972619.85

97.26

注:本表所示用地类型面积情况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相关部门出具的结果为准。







五、标的现场情况:标的目前整体为空置状态。

六、标的权属信息:标的未确权,目前该岛管理方为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广州水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七、标的出租方式及出租面积:标的可整体出租或部分出租,出租范围及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具体情况面议。

八、标的场所特色:大蚝沙岛为位于珠江黄埔区段的江心岛,土地面积广,全岛未开发,开发空间大。

九、标的场地交付:按现状交付。

十、租金缴交规则:面议。

十一、租金递增:面议。

十二、租赁期限:面议。

十三、租赁保证金:面议。

十四、经营方向:经营内容需符合标的规划性质且合法合规。

十五、预公告有效期限:生效之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

十六、意向方承租资格要求:

(一)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二)意向承租方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诉讼仲裁案件破产的状态。

(三)意向承租方必须承诺从未出现违约、拖欠租金或拖欠水电费等行为:在以往项目投标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欺骗、舞弊等行为,并知悉如有承租物业的违约记录(包括但不仅限于成交后中途终止合同),则不得参加本次出租。

(四)如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意向承租方,可在预公告期间通过以下方式联系,以便安排洽谈会面和进一步的信息披露事宜。

1.联系人:崔小姐、林小姐(广州产权交易所)、陈先生(广州水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2.电  话:020-89160939、89160955(广州产权交易所)、020-83574695(广州水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3.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广州产权交易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号-1供水燃气大厦5楼(广州水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本次公告仅为项目前期市场发动及调研的预公告,以便于意向承租方对项目情况有初步了解。预公告程序完成后,委托方视具体意向征集情况决定是否于广州产权交易所依法办理项目正式挂牌手续。该项目的相关内容以正式挂牌发布的信息公告为准。

 

 

 

广州水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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