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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汇项目 预公告信息

来源: 时间:

委托方名称: 广州市建永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金沙洲分公司

标的所在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路111号负一层至四层商业区域

标的所在区域: 广州市白云区

出租总面积:待出租面积合计约1555.94平方米

序号

所处位置

铺位号

待出租面积(
  
(按建筑面积)

经营范围

1

商业

1F-113

30.05

商业

2

商业

2F-205

78.91


3

商业

2F-206-207

228.04


4

商业

2F-221

135.4


5

商业

3F-308

72.15


6

商业

3F-309-310a

235.69


7

商业

3F-312a-312b

95.06


8

商业

3F-313b

163.69


9

商业

4F-403b

142 


10

商业

4F-405a-405b-2(2)

65.58


11

商业

4F-405b

309.37


合计



1555.94


层高:首层地板到天花高8米,二至四层地板到天花板高5米。

中央空调:由出租方提供中央空调,承租方根据自身经营实际自行增加或更换盘管风机。

楼板承重:350KG/㎡。

标的场所特色:项目位于金沙洲片区的地铁横沙站上盖,交通便利,出租率近90%,经营氛围较好。

场地交付:按现状交付。

缴交租金规则:按月支付。

租金递增:租赁期内需有递增。

租赁期限:不超过2年。

租赁保证金:不低于租赁期内首年首月租金的2倍。

经营方向:商业。

预公告有效期限:生效之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

意向承租方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诉讼仲裁案件破产的状态。

     3.意向承租方必须承诺从未出现违约、拖欠租金或拖欠水电费等行为:在以往项目投标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欺骗、舞弊等行为,并知悉如有承租物业的违约记录(包括但不仅限于成交后中途终止合同),则不得参加本次出租。

如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意向承租方,可在预公告期间通过以下方式联系,以便安排洽谈会面和进一步的信息披露事宜。

委托方联系人:   赵先生

电话: 18607576653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路111号

产交所联系人:   崔小姐、林小姐

电话: 020-89160939、89160955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

本次公告仅为项目前期市场发动的预公告,以便于意向承租方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预公告程序完成后,委托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广州产权交易所依法办理项目正式挂牌手续。该项目的相关内容以正式挂牌发布的信息公告为准。



广州市建永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金沙洲分公司

2025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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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 电话:(020)89160888 传真:(020)89160999 E-Mail:gemas@gema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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