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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华侨新村光明路28号文化商务大厦物业预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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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方名称:广州水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代“广州文化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二、标的所在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华侨新村光明路28号。

三、标的所在区域:文化商务大厦(下图红色区域)位于环市东路北侧,西邻和平路,东邻广州国际电子大厦,北邻光明路,南邻环市东路。




四、标的权属情况及消防验收情况:的物业未确权,消防验收已通过并取得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五、标的物业地址及出租面积:详见下表,实际出租标的及面积(租赁面积可面议)以实际挂牌为准。

(一)首层部分区域(50平方米)

(二)12楼全层(1451平方米)

(三)14楼部分区域(447.29平方米

(四)15楼全层(1388方米

(五)16楼部分区域(423.23平方米

(六)24楼部分区域(545.54平方米)

六、标的物业现状

七、标的出租方式:标的可整体出租或部分出租,出租范围及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具体情况面议。

八、场所特色:标的位于越秀区环市东路华侨新村路段,商业气氛浓郁,周边交通设施齐备,周边甲级写字楼、五星级酒店等林立,商业用途广泛大。

九、标的场地交付:按现状交付。

十、租金缴交规则:面议。

十一、租金递增:面议。

十二、租赁期限:面议。

十三、租赁保证金:面议。

十四、经营方向:经营内容需符合标的规划性质且合法合规。

十五、预公告有效期限:生效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十六、意向方承租资格要求:

(一)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自然人及个体工商户)。

(二)意向承租方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诉讼仲裁案件破产的状态。

(三)意向承租方必须承诺从未出现违约、拖欠租金或拖欠水电费等行为:在以往项目投租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欺骗、舞弊等行为,则不得参加本次出租。

十七、联系方式

如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意向承租方,可在预公告期间通过以下方式联系,以便安排洽谈会面和进一步的信息披露事宜。

(一)联系人:崔小姐、林小姐(广州产权交易所)、罗小姐(广州水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严先生(广州文化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二)电 话:020-89160939、89160955(广州产权交易所)、020-87006449(广州水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020-37634205(广州文化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三)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广州产权交易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号-1供水燃气大厦5楼(广州水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区环市东路华侨新村光明路28号24楼(广州文化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十八、特别声明

本次公告仅为项目前期市场发动及调研的预公告,以便于意向承租方对项目情况有初步了解。预公告程序完成后,委托方视具体意向征集情况决定是否于广州产权交易所依法办理项目正式挂牌手续。该项目的相关内容以正式挂牌发布的信息公告为准。

广州水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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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 电话:(020)89160888 传真:(020)89160999 E-Mail:gemas@gema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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