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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 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栅外街8号602房

来源: 时间:
 
标的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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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告及附件

 
标的物位置
 
广东省 广州市 荔湾区
南岸路栅外街8号

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

200 米
配套
公交车站
 
竞买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17日10时至2021年12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20/13),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栅外街8号602房[权利人:任惠娴、廖秀娟、廖秀红、廖国辉,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203751号、05203754号、05203753号、05203752号,建筑面积:83.9317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房屋现状:空置,有钥匙。本院已于现场张贴了公告、拍卖裁定等文书,向被执行人等告知了相关的权利义务。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产权过户登记法律文书送达房管部门,具体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负责交付】。

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为2571028元。

起拍价:2058000元,保证金:4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拍卖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物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应的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如不符合限购政策、悔拍或逾期支付尾款的,本院将采取对买受人没收保证金,并处以罚款等措施。

三、优先购买人:

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拍卖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该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400 822 2870

本案已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拍品进行预约看样及电话咨询,看样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如需看样请提前二个工作日致电020-89160711预约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标的物按现状交付拍卖,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因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拍卖过户的房屋面积以房管局核实为准,若核实面积与本拍卖所标示的面积不符而产生价款差异的,不再补缴或退还。

六、特别提醒:

1.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2.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要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3.拍卖法院不保证学位,如对学位有特殊要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相关职能部门了解。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请竞买人自行通过支付宝账户缴交。未能竞得或者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12月28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广州花地湾支行,账号:6228400087160673962,办理贷款的,交纳尾款的时间可延长10天)。填写缴款单时务必备注本案执行案号(2021)粤0103执5609号。

竞买人竞买成功后,请耐心等候本院的电话通知,因本院需时间办理相关的手续。

如需办理本标的物贷款服务可联系: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荔湾支行

何先生,81615105、15622212775

许小姐,81615665、15913158003

朱小姐,81513489、18926288332

中国农业银行广州花地湾支行

李经理,13922718686

梁经理,1363226208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如涉及违法违规的可拨打监督电话进行投诉,监督电话:020- 83006152;属普通咨询的,请拨打拍卖辅助机构的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20-89160711。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竞买须知
 

拍 卖 须 知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17日10时至2021年12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应携带委托手续一同至法院。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到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特别提醒: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联系人:执行局黄法官、陈助理  电话020-83006162、83006025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拍卖余款在2021年12月28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广州花地湾支行,开户账号:6228400087160673962,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1)粤0103执5609号]。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九、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而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20-8300615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项目已在淘宝发布详情内容请看以下链接:

https://sf-item.taobao.com/sf_item/661578609323.htm?spm=a213w.999999.noticeDetail.1.59bb5db94qEU2T

】 【打印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 电话:(020)89160888 传真:(020)89160999 E-Mail:gemas@gema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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